見法、得法、知法、入法,度諸狐疑不由於他,於正法中心得無畏。【契經‧雜因誦】
瞭解法,如說修行,證到法了,這個時候你不必說請別人幫我證明我已證到初果二果三果四果。
在台灣就有這個單位,幫你證明你已經證到初果二果。我甚至有大學的弟子,「師父呀!我已經證到二果。」我說:「誰跟你證明的?」他說:「是某某老師,他證明我證到二果了。」
請問:我證到什麼果呢?我什麼果都沒有證到。
你自己生死了沒有?煩惱斷了沒有?輪迴的問題解決了沒有?這個不要問人家,這個不是用問人家的。你要人家去證明你、授記你,這個根本不是佛法。這裡講得很清楚,「度諸狐疑不由於他」。
你看,佛弟子見到「諸行無常,無常故苦,苦故無我」,「聖弟子住無我相,遠離我慢,順得湼槃」,然後會說一句話:「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不受後有」。一定會講這句話的。他生死已經了,煩惱已經斷了,他生命的問題全部解決了,要不要人家證明呢?不用。因為「度諸狐疑不由於他」。
「於正法中心得無畏」,得到正法的人,他再也沒有恐懼了。
菩薩已經滅除五種怖畏:一個是「不活畏」,證到正法的人、破了我執我見的人,他不怕死,他不怕說我生病了我活不了;一個是「大眾威德畏」,菩薩也不會說二三個人他可以高談闊論,三十個、五十個人坐在那邊他就不敢講話。一個證到正法的人,他沒有死畏、不活畏、大眾威德畏、惡名畏、惡道畏,這些他都不會怕,真正生命的問題解決了。
所以法的珍貴,你不學法你不知道,你愈學法你愈會發現佛陀所說的法,它的珍貴在什麼地方。
這是講到法的重要。佛陀見到法,所以成佛。佛的弟子因為知法見法,所以成為佛的弟子。所以,三寶以法為中心。法不是誰規定的,是宇宙間萬事萬物的本來真相、本來面目,佛陀證到宇宙萬事萬物的真相了,所以成佛。佛把這個把這個法傳給弟子,那麼弟子也因為見到法,而見到佛、見到真理。
三寶是以法為中心。但是,我們現在是「依人不依法」——這個人名望高、這個道場大,就覺得這個是正法。現在很多都是以人為中心,依人不依法,這是很麻煩的地方。「依法不依人」才是正確的。如果依人不依法,那就變成塑造偶像,偶像崇拜。佛陀講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,我們現在卻拚命去塑造:師承是如何如何、是第幾代第幾代,這是一種偶像的崇拜,大家要小心。
在台灣還有:你可以去接法,接一個法要二十萬台幣,接了法就是他的法子法孫。有人問我有沒有接什麼法,我說我沒有聽過。後來我才知道,請你接法,什麼宗派第幾代祖師,你二十萬給他,他寫一個法卷給你,舉行一個儀式,傳法給你了。這太簡單了!
留言列表